大学形式审查是指对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学术作品进行的一系列检查,以确保其内容、格式和提交过程符合学校或学术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于大学形式审查的信息:
提交要求
学生在答辩前一个月需提交论文电子版进行文字复制比比对,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答辩。
纸质版毕业论文应用A4纸打印,无需装订,用长尾夹固定,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
比对标准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低于20%允许进入申请答辩程序。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但未超过40%的论文,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后重新提交,进行第二次比对。若第二次比对仍超过20%,则需重新完成论文,次年重修;若低于20%,则允许进入申请答辩程序。
论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论文,需重新完成论文,次年重修。
审查流程
形式审查通常在特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如5月9日、10日、13日的上午。
审查通过后,学生会收到《形式审查合格证明》,凭此证明可申请毕业论文正式答辩。
其他注意事项
进入申请答辩程序的论文需要与通过文字复制比比对的论文内容基本保持一致,若有较大修改,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并再次进行文字复制比比对。
形式审查结果将作为考核依据,并与毕业设计资料一并归档。
这些规定和流程旨在确保学术作品的原创性和学术质量,防止抄袭和不当引用,同时也是对学生学术诚信的一种考验。建议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论文撰写和形式审查,以确保顺利通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