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者在纳税方面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
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扣减应缴税费,限额可上浮20%,即最高24000元。
从事个体经营(除特定行业外)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从事特定行业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
从事农业及相关服务业项目,以及大学生直接从事的种植业、养殖业等,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开票额的3%征收。
新成立公司若月营业额低于一定金额,可能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其他税收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一定比例,可免纳或减半缴纳所得税。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更新变化,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