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办学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
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学科与专业
拥有至少3个主要学科门类。
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本科专业覆盖3个以上一级学科。
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不低于400人。
教学与科研水平
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
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基础设施
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
办学经费
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学术氛围与特色
学术氛围是否浓厚,大学是否具有办学特色与个性。
是否尊重学生的个性、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其他
是否有在国际国内学术界知名度较高的学者和教授。
校风学风严谨,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公认度高。
有较好的办学和科研条件,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较多。
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大学质量和层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