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获得公务员编制,享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具体待遇情况如下:
工资待遇
毕业生在试用期内的人均薪酬为六千多元。
正式入职后的工资待遇会根据各地方政策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作为公务员,收入较为稳定且具有社会地位。
额外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首聘期内提供岗位津贴、住房安置、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和条件。例如,科研启动费为25万,工资外津贴每年25万(浙江省“千人短期海鸥计划”入选者工资外津贴每月1.5万—3万),租房补贴5000元/月或提供相等职级住房。
奖学金与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每年约5人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年约90人左右。
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每学年分次发放,在校生约5%,每年约150人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
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每年约90人左右。
校内资助: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学院对特困生的直接补助,困难补助金每学年发放10个月,月补助金额一般不低于200元,无限制。
学生荣誉奖:集体一等荣誉奖奖金为3000元,集体二等荣誉奖奖金为2000元,集体三等荣誉奖奖金为1000元;个人一等荣誉奖奖金为1500元,个人二等荣誉奖奖金为1000元,个人三等荣誉奖奖金为500元。
综上所述,浙江警察学院毕业生的待遇较为优厚,不仅享有稳定的公务员编制和工资收入,还有额外的津贴、奖金和资助政策,能够满足不同家庭的经济需求。建议有意向报考的考生综合考虑自身条件及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