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退伍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经济补助
退役后选择自主择业的士兵,由军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
青岛地方政府农村退役士兵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每年4500元和原来“当地社平工资倍率”标准就高原则发放。
教育培训与就业
退役士兵1年内可免费选择参加一次教育培训,学习一门技能。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公务员招录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加分政策
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退役大学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复学与专业调整
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且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同志,可以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
复学后可以改一次专业。
其他优待
服役津贴:大学生参军服役期间可以享受服役津贴,第一年每个月约1000元,第二年约1100元。
部队转移地方养老金:约10000元左右。
地方优待金:每年约12860元。
学历优待:本科毕业约118700元,专科约109720元。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