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学籍管理遵循《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关于人大学籍的基本信息:
学籍注册
注册范围:具有本校学籍且学籍状态为“在学”或“在学(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包括休学学生。
注册条件:
超过规定期限未到校或未确认在学状态,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的;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宿费的(经学生处、国际交流处审批同意暂缓缴费,或经学生处审核助学贷款已覆盖学宿费的除外);
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发现入学资格存在问题的;
研究生已达到基本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期毕业或申请延期毕业经审核未通过的;
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
国际学生所持签证为非学习类签证的;
因其他原因,不符合注册条件的。
注册流程:
学生应按照学校开学和报到安排,足额缴纳学宿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或向学院(书院)确认在学状态;
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缴费的(办理助学贷款的除外),须办理缓缴手续;
校内住宿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到校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学生在校外住宿的,应办理备案手续;
国际学生应确保其所持签证为学习类签证;
校外住宿学生(含非全日制)应与学院(书院)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主动联系,按要求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学籍变动
办理流程:
登陆“微人大”——选择“服务”——搜索栏中输入“学籍变动”;
根据身份类别选择学籍变动申请(国际学生)或学籍变动申请(中国学生);
逐项填写信息,选择学籍变动内容,上传附件;
将个人申请视频(表明身份及申请理由)发送至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xjk@ruc.edu.cn);
填写签批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式提交”;
申请提交后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完成后由学院(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仅限研究生)、国际交流处(仅限国际学生)、学生处依次审批;
前置环节均审批同意的,由学生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请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做出决定,学校同意退学的,印发退学决定书(校长字文件);
学生在决定书送达或公告起30日内办理退宿、退费、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离校手续。
休学与复学
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复学,应当在拟复学学期开学前或开学后14天内提出申请;
登陆“微人大”——选择“服务”——搜索栏中输入“学籍变动”;
根据身份类别选择学籍变动申请(国际学生)或学籍变动申请(中国学生);
逐项填写信息,选择学籍变动内容,填写复学时间,并支撑材料;
填写签批人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正式提交”;
申请提交后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或研究生导师审批完成后由学院(书院)主管领导、国际交流处(仅限国际学生)、学生处依次审批;
审批通过后,学生处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复学操作;
学生办理复学返校手续,并及时向书院(学院)报告返校和在学状态。
退学
办理流程:
学生申请退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学生在决定书送达或公告起30日内办理退宿、退费、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离校手续。
注意事项
休学不计入基本学习年限,但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寒假、暑假和国际小学期期间,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学期结束前30天内,如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活动,应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发布时间,具体操作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