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在未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降低工资,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违反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学校未经员工同意擅自降低工资,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未经协商的降薪
通常情况下,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需要书面形式
如果教育机构确实需要对劳动者的薪酬进行调整或降低,务必先与之展开充分、平等及负责任的对话沟通,力争达到共识,并且还应该以书面形式确定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薪酬调整方案,形成规范的、可追溯的变更协议。
合法降薪的条件
如果学校有合理的理由(例如经营困难、业绩下滑等)并且与员工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那么降薪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没有充分沟通或没有合理理由,降薪行为可能被视为违法。
建议:
员工如果发现自己工资被未经同意降低,首先应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降薪的原因和依据。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过程中,员工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