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办大学教师的待遇情况如下:
工作年限补助
工作30年以上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工作20到29年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工作10到19年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工作1到9年的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且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补助增加50元。
教龄补贴
原民办教师补贴政策,教龄1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教龄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
其他待遇
原民办教师的基本工资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最低不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原民办教师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享受绩效奖励和职称津贴。
青岛民办高校教师待遇
青岛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优津贴等。具体标准为:
大学教师的基本工资为4500元。
教龄工资每年60元,随教龄增长。
建议:
民办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教龄,了解具体的补助标准,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退休生活。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山东省教育厅或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待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