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不是国家单位。民办高校是企业性质的单位,以盈利为目的,其教师没有编制,属于企业员工。民办学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虽然民办高校在办学层次、主管部门等方面与公立学校有所不同,但它们同样受到当地教育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此外,民办高校可以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虽然存在国有民办型高校,即部分民办高校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并得到政府的财政经费支持,但这些高校并不改变其作为民办大学的性质。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不是国家单位,而是一种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