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休学流程如下:
学生因病或因事提出休学申请
学生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情诊断书等。
学院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批,院(系)领导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校医院核实病情
因病休学的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医院,由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
相关部门审核
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学院卫生科、学生处、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等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批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并领取休学证明。
休学期间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以一年为期,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书。
休学学生不享受奖贷学金、专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各类生活补贴,学校不对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复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可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复学证明,并办理复学手续。
建议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时,详细阅读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以便顺利完成休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