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教材供应和选购预订办法如下:
教材供应对象和种类
教材供应对象为学院在读的 学生及任课教师。
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供应。
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
教材选购和预订原则
基础课教材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级或部委级的“优秀教材”和“推荐教材”;其次选用规划统编教材,一般不能选用其它教材。
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以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纳入国家教材统一征订的教材为主,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使用其它教材。
上述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采用非统一征订正式出版的教材。
在确实购买不到较适用的教材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自编教材。
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改版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预订程序
每年6月与12月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
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各系部(院)填写教材订购申请单后,经教务处教材科审核后汇总,办理预订。
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科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院)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教材的供应质量和及时性,同时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建议各系部和教师严格按照这些原则进行教材的选购和预订,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