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办大学的退费政策如下:
按学期收费的全日制学校
学生在开始上课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的全日制学校
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五条的规定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将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学生。
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退还其余学期相关费用。
民办学校退费原则
民办学校应如实向学生介绍学校办学有关情况,因刊登、散发虚假广告、招生简章或者其他违法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学生因自身原因退(转)学的,民办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和退费办法折算核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后,办理退费手续。
学生因故休学的,休学期间学校不得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休学结束后复学的,按随班就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具体退费操作流程
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将退还学生本学期的住宿费(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的一半),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
退还的住宿费将统一转至各位同学本人的农行卡,退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各位同学请在6月12日前完成卡号的核对和变更,具体查询办法请查看洛阳理工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银行卡号变更操作指南》。
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全校住宿费退费手续,先办理毕业生退费,在校生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建议学生在提出退学申请时,仔细阅读学校的退费政策和流程,确保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退费手续,并及时核对和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以便顺利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