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执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校卫队制度
校卫队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以及案件和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负责校内的日、夜巡逻和节假日的护校工作。
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总务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进行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注意掌握学校内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
评比制度
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卫生委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卫生管理制度
每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其他地方倾倒垃圾,违者处以罚款并在师生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况,并作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
安全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应熟知并能够及时拨打。
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应建立规范的财务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申请、采购管理、财务审批、报销管理等环节。同时,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档案,确保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学校应制定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限制,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防止浪费。
民办学校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示,以供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学校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活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应重视教师培训,为教师提供专业化的培训机会。学校可以组织内外部培训、教研活动、学术交流等形式,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学生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应规范学生的在校行为,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学校应建立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规范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与政府配合制度
民办学校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于社会发展,承担起社会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民办大学的教育质量和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各民办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