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分数优先原则:
学院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会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服从专业调剂: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加分和降分政策:
学院认可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并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男女比例: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一视同仁。
外语语种: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艺体特长:
对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专业级差: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具体情况设定专业志愿级差,在同等条件下,着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
学院在录取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这些原则确保了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考虑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同时注意专业志愿的顺序和是否服从调剂,以确保能够被自己满意的学院和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