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山东省财政厅的投入和支持。以下是近几年的经费支持情况:
2015年
山东省财政投入4000万元支持12所民办本科高校20个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每专业安排2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本科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实验实训条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和探索,提升民办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能力。
2024年
山东省财政继续支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根据民办高校学生规模、办学水平等相关因素确定具体分配意见。资金分配遵循公益导向、公开公正、绩效优先、促进发展原则。
对2023年公布年检结果为合格,且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成绩在民办高校前1/2,以及2023年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年度考核成绩在民办高校前1/2的17所高校进行奖补支持。
对获得全国党建示范院校的高校,以及开展在职教师养老保险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突出的高校给予适当奖励。
这些资金支持措施旨在推动民办高校的特色发展,提升其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鼓励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