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转为企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成立新公司
建议成立一家教育类公司,因为多数地方教育局要求举办者公司也要有相应的注册资金,且注册资金应高于学校的原始出资。
公司业务范围可以包括办学、教育管理咨询、教育培训、教育后勤服务等,以确保业务多元化。
签订转让协议
教育公司与个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关于《学校出资份额的转让协议》,将学校的原始出资部分以原价转让给新的教育公司,使教育公司成为学校新的举办者。
申请举办者变更
学校举办者需提出申请,并经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批准,以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的方式通过,至少要有三分之二的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表决同意。
清算学校资产
对学校进行清算,明确学校资产状况,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特别要明确出资者的出资部分、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现状。
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举办者变更需符合法定条件,审批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办理。
注销原学校并注册新企业
民办非企业法人学校注销后,其净社会资产由温州市民办教育公益基金会托管。有意向改制的学校举办者需要先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学校,由原学校与新学校签署协议,整体承接学生、教职员工以及相关的办学责任和义务。
通过以上步骤,民办大学可以顺利完成转为企业的工作。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过程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行政程序,建议在专业律师和财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