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支持民办大学的发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具体如下:
设立发展专项资金:
从2012年起,陕西省财政每年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在公共服务和信息平台、高水平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建设。
实施分类管理:
将现有的民办高校和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由举办者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保障各类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支持发展非营利性学校,积极引导发展营利性学校,逐步形成完善的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体制。
提供同等待遇: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将在税费、用地、财政拨付科研经费、教师职称评审、学生就业等方面,获得与公办高校同等地位。
鼓励科研和创新:
鼓励民办高校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民办高校走内涵和特色发展之路。
土地政策:
对于以非科教用地方式取得土地,登记为非营利性、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继续用于办学的,政府应变更用地性质。
这些政策和措施表明,陕西省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旨在促进民办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和提高其办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