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职务侵占是指民办大学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关于民办大学职务侵占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阶段:
调查取证:
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活动。
公诉请求:
依据查证结果,向司法机关提出公诉请求。
法院审理:
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刑罚,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具体的定罪标准主要依据侵占金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参照各地区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如在部分地区,该数值可能设定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在实际操作中,例如在吉水县的案例中,被告人因截留学杂费用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学校16万余元。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职务侵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建议民办大学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