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不能分钱。民办大学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大学和营利性民办大学,它们在收益分配上有明确的不同:
非营利性民办大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目的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注销时资产也不得转让和私分。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学结余必须全部用来办学,不得分红和分配。
营利性民办大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依法进行收益分配,举办者可以从学校办学结余中获得合法收益。
总结:
非营利性民办大学的举办者不能分钱,只能将学校的收入用于办学和社会公益服务。
营利性民办大学的举办者可以依法获得学校办学结余的合法收益。
因此,民办大学是否能分钱,主要取决于其性质(营利或非营利)。非营利性民办大学不能分钱,而营利性民办大学则可以依法分配办学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