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申请由 申办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并经过以下步骤进行审批:
申请筹办阶段
申办者需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专家评议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申请筹办民办高等学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学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建校方案(规模、专业设置等)。
正式建校阶段
民办高等学校正式建校时,申办者需再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申请正式建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资金数量、来源及证明文件等。
总结来说,民办大学的申请分为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分别需要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最终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