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老师职称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具体职称与中小学职称的对应关系如下:
助教 :相当于中小学的初级职称。讲师:
相当于中小学的中级职称。
副教授:
相当于中小学的高级教师。
教授:
相当于中小学的正高级教师。此外,有些学校会在教授这一级别中进一步细分,例如“特聘教授”,但这不是一个普遍的职称等级,而是一个特殊的聘任职位。
不同地区、不同民办高校的教师职称评定要求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定要求:
基本条件
学历资历:如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
教师资格证:需持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继续教育学分:申报不同级别的职称有相应的学分要求,如申报一级教师,中专学历教学五年学分达到25,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学四年学分达到20。
教学能力与业绩
教学工作量:要求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数,且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教学成果:如获得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等。
科研能力与业绩
论文著作:一般要求在CN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教研或学术论文,如有的学校要求中级职称需发表2篇论文。
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或承担校级科研课题等。
专利成果: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
师德师风
要求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
其他要求
班主任经历: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一般需要有五年班主任经历,本科生评一级教师需要三年班主任经历。
薄弱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部分地区对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有到薄弱或农村学校任教1年的要求。
民办高校专任教师职称评定流程通常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的评定标准和流程进行,以下是一个详细的评定流程:
个人申请与准备材料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向所在民办高校提出职称评审的申请。
教师需准备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
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这是评定职称的基本条件。
教学业绩材料,如教学成果、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证明,体现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教师参加了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
社保缴费佐证材料或劳动合同和银行工资流水单(部分地区或学校要求)。
学校审核与推荐
学校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学校需成立评议组,制定推荐标准,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
审核过程需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及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需在学校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学校在评审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资格审查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或职改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包括复查申报人的参评资格等。
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会向上级部门推荐。
水平能力测试(部分地区)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参加教师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成绩在规定有效期内可用于申报评审。
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前面环节的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考虑其材料、笔试(如有)、公开课或实验课(如有)等多个方面。
建议民办大学的老师在评定职称时,详细了解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评定要求和流程,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积极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评定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