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补录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补录对象
补录主要针对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不含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且中考成绩达到报考学校补录资格线的学生也可申请补录。
补录时间
补录时间通常在初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因学校而异。例如,某些学校的补录时间为7月5日至7月9日。
补录志愿
补报志愿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且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普通类与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高职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补录程序
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录取优先级依次为: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
补录报名结束后,相关区县、开发区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补录条件
补录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包括年龄、户籍、身体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非户籍学生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或“莞e申报”。
其他注意事项
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补录志愿提交后不能改变。
退档后的学生可以再次申请补录,但具体是否能够补录,需要看学校的政策和规定。
建议:
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应直接咨询意向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查阅其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补录政策和流程。
补录是一个竞争过程,建议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