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民办大学的转学流程如下:
提出转学申请
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学生征得转入学校同意后,向现学院(部)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和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教务部对学生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分管校长审批。
开具转学证明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原学校发出转学函。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和备案
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离校和入学手续
凭省教育厅的备案结果,去学校办理离校和入学手续。
入校后,联系教务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插班生需要在学籍网向转入的学校发出转学申请,并如实填写学生信息。
建议:
在整个转学过程中,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与转出和转入学校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转学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以免影响学业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