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办大学转学条件如下:
学位情况
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才接受转学申请,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申请。
学籍管理规定
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受理对象和原则
申请民办学校转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监护人持有惠阳区内“居住证”且购买了惠阳区“基本养老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证有效期和基本养老保险购买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惠州市内户籍无需提供居住证)。
高校转学条件
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学生。
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入学未满一学期。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
由低学历层次转向高学历层次。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等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
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
跨学科门类。
应予退学。
其他无正当理由。
其他要求
学生必须要有正当理由。
学生必须读满一个学期且必须参加每学期所学课程的全部考试,成绩合格。
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相同。
建议:
在申请转学时,务必提前了解并确认目标学校的具体转学条件,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
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购买记录等,以证明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的资格。
如果因特殊困难或疾病需要转学,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以获得学校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