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不得强制收费。民办普通高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此外,民办高校的收费项目要符合相关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并且收费应使用法定票据,学费、住宿费等应按学期或学年收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按月或按学期收伙食费,专款专用,据实结算,定期公布,不得营利。
因此,民办大学在收费方面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愿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