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年终绩效考核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案:
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
公平合理
公开透明
全面准确
考核结果与个人评优、奖惩挂钩。
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包括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严谨治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服从学校安排、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等。
绩效津贴发放
每个月发放绩效津贴的70%。
剩下的30%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由学校拨付给学院,学院再根据每个老师完成的情况进行拨付。因此,年底的30%到底每个人能拿到多少,是不一定的。
额外奖励
对于年度科研完成得好的人,可能会有额外的奖励。
这些方案和原则旨在确保年终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激励性,通过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和奖惩挂钩,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通过分期发放绩效津贴和额外奖励,鼓励教师和工作人员在全年工作中持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