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考勤规则最新

夜伴育儿 · 2025-01-05 22:46:05

适用对象

适用于校务办公会成员、财务部、后勤处、艺教处、校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工作时间

执行全校统一的行事历与放假支配。

上午上班时间8:00-11:0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

正常上下班时间如有调整,由校务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负责人可对上下班时间做出临时性调整。

特别岗位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听从工作需要。

临时外出

行政人员因公临时外出,应报告主管领导知晓。

私自外出、脱岗一经发觉,按旷职处理。

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到岗算作迟到,超过15分钟计为事假半天,过半天未到岗以旷职论处。

下班前15分钟以内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计为事假半天。

请假

校务办公会成员请假由校长批准;其他行政人员请假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行政人员请假须履行书面手续,公假、病假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病历和医院疾病诊断证明等)。

请假流程:填写请假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校务办存档。

行政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或休假期满因特殊情况无法如期回岗者,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批假人说明情况,征得批假人同意后,可事后补办请假或续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准假擅自离岗者,休假期满未准时到岗又未能履行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事假、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病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考勤管理

教职工每日签到制度,签到方式由学校指定,可以是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或其他形式。

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漏签。

教职工应自觉维护考勤秩序,如实记录考勤情况。

签到次数和时间: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上午签到时间为08:20-0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3:50-14:00。

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职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补签。

学生考勤

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得在上学和放学路上逗留、打闹。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便进出校门,如有特别缘由,需离开学校的,必须先向班主任说明,方可进出校门。

学生不能按时到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长证明;病假要有医生或家长证明。

请假手续:必须事先请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回校那天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有家长的签名。学生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内由教育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考试期间请假经教育处主任批准。

有关迟到、早退、旷课的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无请假不到校,或过后不补假者作旷课处理,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作迟到处理,教师未宣布下课而离开者作早退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班主任一定要在当日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缘由,并准时教育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节的要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

这些规则旨在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工作时间和学习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学习效果。建议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履行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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