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民办大学退费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
未入读退费
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应退还所缴学费和住宿费的90%。
休学、退学或转学
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额 = 每学年(或学期)收费标准 ÷ 10个月 × (10 - 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提前结束学业
学生因故提前结束学业的,民办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具体计算方式为:学费和住宿费清退额 = 每学年(或学期)收费标准 ÷ 10个月 × (10 - 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教材资料费
入学时缴交的教材资料费不退,其他代收费据实清退。
跨学年或学期住宿费
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清退。具体计算方式为: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建议
提前规划:学生在选择民办大学时,应提前了解学校的退费政策,以便做好财务规划。
及时办理:一旦决定退学或转学,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应退费用。
保留凭证:在办理退费手续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缴费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
这些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民办高校,具体退费情况可能会因学校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相关学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