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公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的本质属性:
公益性是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也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社会功能与经济功能的统一:
民办高等教育既具有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经济功能,也有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受社会和家长欢迎的人才的社会功能。这两者既矛盾又统一,共同体现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公益性。
非营利性的要求:
许多民办高校通过签署联盟公约、承诺公益性办学等方式,强调其非营利性质。例如,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成立,57所民办高校承诺不提取学校收入,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学校发展。
政府的政策支持:
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民办高校坚持公益性办学。例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重点支持办学质量高、特色明显、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办学校。
社会效益的评价:
构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对社会效益的评价,明确公益性导向。这有助于教育主管部门配置财政资源,并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层提供努力目标。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公益性是其本质特征之一,体现了教育服务于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宗旨。虽然民办高等教育也具有盈利性,但其公益性质是不可或缺的,需要政府、民办高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来维护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