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副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组织安排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统筹管理学校行政事务及对外接待工作。
负责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并检查指导其执行情况。
参与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年度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不断提高学生成绩。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行政事务与对外协调
负责与政府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
协助校长做好领导组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制度监督与改进
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校园管理与安全
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保证校园正常运作。
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教育工作。
团队建设与文化建设
领导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
其他事项
参加有关会议或培训,传达和执行重要决策。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校内机构设置情况。
落实上级下达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领导职责
协助校长抓好并主管行政工作,包括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人事安排、会议组织等。
负责制定分管各部门的岗位职责,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工作过程及完成情况。
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学校设备的采购,审批学校开支,指导后勤处管理好校产。
负责学校设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加强分管各部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辅人员文化素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总的来说,民办大学副校长的职责涵盖了教学、行政、财务、安全、团队建设等多个方面,需要全面负责并协调学校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的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