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主办方包括以下几种:
企业单位:
企业单位可以独立或联合其他企业单位举办民办大学,如吉利大学由吉利控股集团创办。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如各类协会、基金会等也可以举办民办大学,例如,中华女子学院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办。
公民个人(私人老板):
公民个人也可以独立举办民办大学,如私立华联学院由个人创办。
此外,有些民办大学虽然起初由企业或社会团体主办,但后来可能转设为公办大学,例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以前为浙江大学和杭州市政府共建,现在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主办方可以是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且这些学校通常没有政府资金支持,需要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