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办理谁批准

晓宁说教育 · 2025-01-06 15:04:02

民办高校的批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最终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完成审批过程。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国家教育委员会

负责受理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委托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

根据评议结论进行审批,并将结论意见通知省级人民政府。

省级人民政府

负责审核同意民办高等学校的筹办和正式建校申请,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负责规定筹办条件,并批准筹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可以招生,但不具有发放高等学历教育文凭的资格。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同意民办学校的筹设和正式建校申请,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教育行政部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的批准需要经过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和程序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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