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食堂管理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卫生管理
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
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引导师生科学饮食,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业务学习,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加强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每天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食品供应场所应每天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餐具与工用具管理
食堂管理员每天负责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分工安排,并有消毒情况记录。
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盈利,学生自愿搭伙就餐,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质优价廉。
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双人采购,定期轮换采购人员,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
所有经费开支要做到合理合法,开支票据要符合财务管理要求,能经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
食材出入库管理
食材采购应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确保食材新鲜、无毒、无害,采购回来的食材需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
验收合格的食材方可入库,不合格的食材需及时退回或销毁,入库登记需由验收人员和保管员双方签字确认。
食材存储环境需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潮湿、霉变和虫蛀,分类存储,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出库管理需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交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根据领料单进行审核,确认物资的库存情况和领料需求的合理性。
供应商管理
学校食堂应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对供应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建立供应企业目录,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监督管理
食堂管理人员要定期督导、培训员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卫生质量关。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民办大学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同时规范食堂的财务管理和物资采购,提高食堂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