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的经济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待金
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两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按照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
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学费补偿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万元。
津贴工资
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
士官由部队发放工资:下士平均月薪约3239元,中士平均月薪约4223元,上士平均月薪约5028元。
退役金
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
退役后,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其他补贴
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具体数额由地方政府决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最低3300元。
士兵在部队期间的立功授奖,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应征青年在参军两年后,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可以免缴服役的两年社会养老保险金。
大学毕业生2年义务兵期间享受的津贴、国防服役费、退役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优待金等总计约60000元。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征兵办公室或相关教育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