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没收手机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手机作为学生的合法动产,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学校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没收。
如果学校出于管理需要,可以对学生的手机进行保管,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长时间占有或以破坏所有权的形式没收手机。在特殊情况下,如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影响学习,学校可以代为保管手机,但在课余时间或放学后,应当返还给学生。
如果学校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没收了学生的手机,学生有权要求学校返还。如果学校拒绝返还,学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法律规定,如果有新的法律法规变动,应以最新的法律依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