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针对民办大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支持其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加大公共财政扶持
提前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按照2020年1月在校在籍人数和全年补助标准预拨补助经费,在下一年度根据复学进展情况及学生人数予以适度调整并据实结算。
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补贴,由市、区财政按5:5安排资金,按照民办幼儿园每班4000元,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每班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鼓励减免房屋租金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免收至少3个月租金、减半6个月租金,减免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鼓励其他经营用房业主减免民办教育机构租金,鼓励各类物业服务主体减免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物业服务费。
强化金融贷款和税费支持
对于受疫情影响存在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民办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应适当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对于列入全市纾困专项资金名单的民办教育机构,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
减轻社保缴费压力
实施社保缴费的减免政策,降低民办教育机构的运营成本。
引导做好稳岗就业
对于在职员工裁员率不高的民办教育机构,给予一定的返还资金,减轻用人压力。
水电气政策支持
对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用水、用电、用气等开支,提供政策支持。
其他业务支持
鼓励各类物业服务主体减免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物业服务费,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这些措施旨在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给武汉市民办教育机构带来的影响,帮助民办学校渡过难关,并增强其稳定发展信心。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政策对象必须是严格服从武汉疫情防控大局、办学行为规范,并在武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