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党委书记的补助标准如下:
补助金额
党委书记每月补助金额为 150元。
发放方式
补助按实际在岗月份数计算,年底一次性发放。
考核与发放
发放前由各单位对发放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
兼任职务
主任、副主任兼任支部书记的只享受一项补助,可就高发放。
申报与审核
各单位将核定后的主任、副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补助呈报表于每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学部人事处和党务办公室进行审核。
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学部党务办公室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这些规定旨在鼓励民办大学党委书记和主任、副主任积极参与单位日常管理和党支部建设,通过经济补助的方式肯定他们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