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副院长的职务任免通常由学院董事会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任免案例:
郝世栋
任命情况:经董事长宣承志提名,学院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决定任命郝世栋同志为学院副院长。
李裕葵和韩建强
任命情况:玉溪市人民政府发布职务任免通知,李裕葵和韩建强试用期满,任职玉溪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守凤、李向影和魏新江
任命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守凤、李向影和魏新江为泰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单振涛和刘印房
任命情况: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单振涛和刘印房为德州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娅君
任命情况: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罗娅君为绵阳师范学院副院长。
孟胜君、王晓凤、李艳坡、赵炳军、张继有、付俊薇、曾强、王建刚、刘艳红
任命和免职情况: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领导职务进行了调整。
唐杰
任命情况: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新一批任免工作人员名单,唐杰同志任邵阳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这些案例表明,民办大学副院长的职务任免通常需要经过学院董事会的讨论和通过,并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正式任命。具体的任免程序和理由可能因院校而异,但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议民办大学在职务任免过程中,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以维护学院的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