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大学年检规定

白冰教育知识 · 2025-01-07 16:03:51

北京民办大学的年检规定如下:

年检组织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五部门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入校专项检查。

年检程序

学校自查:各学校需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落实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及时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如实、准确填报相关支撑材料。

入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稳定、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三方面10项检查要点。

专家组审核材料:专家组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审核及入校考察情况,提出年检考察意见和结论建议。

综合评定:市教委与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有效期为1年。

年检结论与整改

通过:结论为“通过”的学校,准予在下一学年招生,办学许可证到期后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

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对于限期整改的学校,应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办学许可证延续手续和招生活动。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学校,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

自愿申请与分类评估

年检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实行本科、专科分类评估,每三年一个周期。原则上民办高等学校应在三年内申请一次教育教学评估。

其他要求

未参加年检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报送年检材料的学校,年检结论评定为“不通过”。

建议:

各民办高校应严格按照年检规定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各项检查内容符合要求,以获得“通过”的年检结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营和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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