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个体经营免税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依次扣减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
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增值税优惠
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财政给予贴息。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