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性质是 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大学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校。
具体来说,民办大学与公办大学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办学主体和资金来源。民办大学的举办主体不是国家机构,而是由社会力量举办,包括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这些学校通常依靠学费、捐赠等民间资金来维持运营,而不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
此外,民办大学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也与企业员工一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性质是由社会力量举办,以提供教育服务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