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贷款的偿还
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提交申请
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领取合同回执
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账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批结果。期间可通过官网或客服电话查询进度。
签订合同
审批通过后,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贷款合同,了解并确认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条款。
发放贷款
合同签订完毕,贷款将直接发放至你的指定账户,可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不予审批。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本金和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借款学生应按时归还贷款,重视自身信用记录。
建议提前访问教育部官网、当地教育局网站或银行官网,详细了解各类助学贷款的最新政策、利率、还款方式等信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