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学转学的条件如下:
正当理由 :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例如身体原因(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家庭特殊情况(需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申请时间:
最早可在大一下半学期申请,最晚至大三结束前,大一第一学期和大四不能申请转学。
高考成绩:
需高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的录取成绩。
学历层次:
通常只能从同层次或高层次学校转入低层次学校,如本科转入专科,但不允许从专科学校转入本科学校。
非定向就业:
通过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学生,如定向医学生、定向师范生等,一般不允许转学。
学科成绩:
在原学校的各学科成绩必须合格,不能存在挂科现象。
接收学校:
需找到愿意接受申请的目标学校,并且符合该学校的转学条件。
双方院校同意:
有了正当理由后,可以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批准后还要拿到省教育厅批。拿到一切转学证明后,还需要向目标学校和其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其他限制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得转学。
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学生不得转学。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学生不得转学。
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学生不得转学。
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不得转学。
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不得转学。
跨学科门类的不得转学。
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得转学。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学生不得转学。
综上所述,二本大学转学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包括正当理由、申请时间、高考成绩、学历层次、非定向就业、学科成绩、接收学校以及双方院校同意等。同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如入学时间、高考分数、学历层次转换、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