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本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提档比例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成绩要求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专业录取
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特殊类型招生
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其他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这些规则确保了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仔细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则,以提高被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