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可以是公办也可以是民办,具体取决于其办学主体。公办学院通常是由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创立并维持的高等教育机构,而民办学院则是由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教育机构。
例如,潍坊学院和长沙学院都是公办大学,主管部门分别为山东省和长沙市,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在5000元/年左右。而三江学院则是民办大学,主管部门为江苏省教育厅,学费较贵,通常在1-2万元/年。
此外,独立学院是由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其毕业证书盖章署名必须是独立院校全称。
因此,学院作为教育机构,其性质(公办或民办)主要取决于办学主体的不同,而不是学院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