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

百科旅行号 · 2025-01-08 06:19:58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政策优惠,这些政策涵盖了安置、就业、教育、考试和户口迁移等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措施:

复学政策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期间入伍的士兵,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被退回或者因身体原因在服役期间被安排退役的,学校也应允许他们复学。但以下情况不能复学: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按规定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入学或者复学后,可以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

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就业安置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考试和招生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具体条件包括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和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试科目中免考公共课(外语),只考一门专业课,单列计划,足额录取。

服役期间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10分,获三等功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5分。

学费减免政策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其他优惠政策

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自主择业的,凭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可优先录取。

高职、高专毕业生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原是本科的可转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的可免试转入本科学习;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退役大学生士兵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并在教育、就业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和机会。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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