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的事业编制问题如下:
独立学院性质:
独立学院通常被视为民办学校,其性质不是公办事业单位。
编制问题:
独立学院的老师岗位设置由学院自己决定,人事上是独立的,因此,独立学院的老师通常没有事业编制。不过,有职称或混到某些领导职务(如院长、副院长)的老师可能会有编制。
聘用方式:
独立学院的教师通常实行人事代理制和合同制管理,不进入编制。他们的工资发放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同时学院会设立内部津贴,教师按照教学工作量计发。
事业单位属性:
尽管独立学院在运营上类似于民办学校,但根据某些定义,独立学院仍被视为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独立学院的老师普遍没有事业编制,他们的聘用方式主要是合同制,但具体待遇和福利可能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对于希望拥有事业编制的教师来说,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或条件来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