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大学的入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费和住宿费管理
非营利性民办本科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费和学生住宿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最高限价。
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
对寒暑假期间不离校的学生,学校不得加收住宿费。
休学、参军期间,学生不缴纳学费、住宿费。
民办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每年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作为学生资助经费,足额用于资助学生。
招生计划限制
山东民办学校招生人数是在教育部门所允许的范围内,并且总体要控制在5%的招生比例限制政策。
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招生人数限制是硬性规定。
初升高入学政策
山东民办学校初升高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来报考意向学校。
拥有山东中考成绩的学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的方式报考山东民办学校初升高,学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即可被录取,这类被录取的学生可以获得山东高中学籍。
自主招生入学方式,不满足山东中考志愿填报资格或者意向将来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山东知名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面试主要是为了了解学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入学考试通过后,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成绩择优录取,这类学生是没有山东高中学籍的,没有山东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在山东参加高考。
注册入学政策
注册入学安排在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结束后,凡参加我省当年春季或夏季高考取得相应成绩且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向纳入试点范围的高职学校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录取缺额数和未报到学生数之和内自行确定,夏季高考各科类、春季高考各类别之间计划数可以相互调剂。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公平,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和收费行为,同时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入学途径和资助措施。建议学生在选择民办学校时,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入学要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