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办大学的退学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退费标准与条件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但应退还其余学期已交纳的学费。
参加短期、业余培训的学生,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再退还学费。
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持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本学年的全部学费。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提出退学的,学校在按相关规定计算退费额度时,应给予照顾。
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的其它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等,其余部分应全部退还。
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的,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应予退还,或经学校及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转入下一学期(学年)。
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或未能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中的承诺,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退学手续与时间
退学学生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或公告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学生逾期未办理离校手续者,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予颁发肄业证书。
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意见)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
其他注意事项
退费类型包括所有所收费用(包括代收代管费用)。
退费标准中强调,民办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造成学生退学的,所收费用(包括代收代管费用)应全额清退。
学生退学的后续事宜,按上述规定办理。
综上所述,学生在重庆民办大学退学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获得相应的学费和住宿费退还,具体退费比例和条件需参照学校规定和相关政策文件。建议学生在办理退学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