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主要归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具体来说,民办高校既受教育厅管理,也受属地教育局双重管理。
教育厅(省级教育部门)
民办高校通常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管理,如重庆市的教育局直接管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民办本科院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民办高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包括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审查、信息发布、年度检查、表彰奖励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
属地教育局
民办高校同时也受属地教育局的管理,负责具体的学校运作监督、指导职业教育、学校管理等。
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助于确保民办高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同时得到属地教育局的细致管理和支持。